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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5点击量:

学院各级党组织、各系(部)处(室):

2019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简约质朴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发扬钉钉子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守土尽责,久久为功。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决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

二、强化纪律意识,确保廉洁过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严以律已,率先垂范。严禁违规收受过节礼品,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各部门严禁违规购买、赠送过节礼品;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三、严肃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学院纪检部门要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盯“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收集举报线索和有关信息,对师生信访举报在第一时间受理并迅速查处。

各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促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喜迎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中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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