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中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06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一)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每位院领导要联系23个部门,经常带着问题深入基层,采取听课、走访寝室、走进食堂等方式经常与师生员工接触交流,了解真实情况,思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调研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多搞专项调研,少搞面上综合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部门去调研解决问题。

(二)进一步增强调研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调研主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及时调整和改进学院相关工作。坚决反对走形式、走过场。调研后应写出调研报告,并以通报会、简报等形式在院内适当范围交流调研成果,必要时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应听取调研情况汇报。

(三)进一步明确调研纪律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其中院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超过2人;其他院领导外出调研的陪同一般不超过2人,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陪同调研。外出调研期间,不参加工作之外的其他活动。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师生

  (一)进一步提高学院民主管理质量和水平,畅通师生意见表达渠道。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广泛征求并吸收师生员工的意见多种方式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把握民声。完善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学术带头人、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类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进一步加强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严格依法及时处理师生员工申诉,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积极解决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建立健全党务院务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要增强为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主动改善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限时办理、限时回复,要主动接受咨询、受理诉求,并承担首问责任,属于职责范围的事,要及时给予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至有关部门办理,不得搪塞、推诿或敷衍。

三、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

(一)进一步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活动坚决合并,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除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定召开的全院性会议外,一般不召开全院性会议。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参加。部门主持召开的全院性专项工作会议确需院领导参加的,一般只安排分管院领导。

(二)进一步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坚持“民主、务实、高效”的新会风,会议应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议时间,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执行学院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除文件传达、信息通报类会议,均实行“会前议、会上定”的原则;全院性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其它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全院性重要工作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会议交流汇报一般不超过15分钟,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

(三)进一步把关邀请院领导出席会议活动

按照业务归口和院领导分工安排,可由职能处室人员参加的会议不请分管院领导出席,可由分管院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党委书记或院长出席。

(四)进一步严格控制会议经费

院内会议活动的现场布置俭朴,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借举办会议的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纪念品。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一)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

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由职能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的不再由学院发文,在媒体或网站上已公开的文件学院不再转发,严格控制并减少临时性发文。

(二)进一步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

制定文件要认真研究上级各类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要制度文件出台或提交会议讨论前,分管院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等工作,切实提高文件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

严格执行学院公文处理办法,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规范文件审核流程和格式等。要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做到简明实用。部署全局性工作或重要工作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职能部门发文一般不超过2000字。

 (四)进一步规范简报制发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印发的信息参考、工作动态等也要尽可能利用网络做好宣传,减少纸质资料。

五、进一步加强出访出行管理

(一)进一步严把出访关口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访计划报批制度,不准安排不符合工作职责和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任务,不准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严格控制出国(境)的访团组人数,因公出访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不得故意分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院领导要带头组织撰写因公出访报告,全面客观总结出访成果,推动各项因公出访活动为学院发展服务。认真执行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

(二)进一步规范外事接待

外事接待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告、备案等相关工作;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涉外的宴请、礼品交换等相关工作安排一律从简;陪同人员按工作需要安排,尽量精简;一般性外事活动不摆鲜花、不送礼品。

(三)进一步规范出差出行

严格执行学院公务外出管理办法,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外出开展考察、调研、访问、交流等活动。因公出差出行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因公外出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或经停。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外出旅游,不得携带配偶及子女。

(四)进一步强化出差出行纪律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期出行;副院级领导出差出行,需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严格控制、合理安排陪同人员,严格按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行应向分管院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报告;中层副职干部出差出行应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六、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管理

突出新闻报道重点。新闻报道内容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增强传播效果。校园网、院报、校园广播、微信、微博等院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院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办学成果,多宣传教学、教学、管理和服务一线工作进展情况,多宣传广大师生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多宣传地方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学院的关心支持。

(二)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宣传

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活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进行报道,除涉及全局性工作部署的重要会议外,一般不全文转载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的讲话;原则上不下发转载其他院领导和处级干部的会议讲话。除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外,一般不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除学院党委决定外,学院领导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

(三)加强院内宣传品管理。实行严格的登记审批制度,党委宣传部为主管部门,保卫处为校外宣传印刷品监管部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严禁在树上钉挂宣传物。大力提倡利用电子设备、网络、新媒体发布活动公告或开展活动宣传,原则上除院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外,不得悬挂横幅,不得张贴大尺寸海报,不得设置喷绘广告牌,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

 

七、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一)严格执行待遇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办公用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及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报销住宿费。树立过“紧日子”理念,提倡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每项支出精打细算,力求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规范学院印刷品规格

学院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明显标示作用的图片或图表不作彩色印刷,封面不作特殊装帧。邀请院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

(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带头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大操大办,带头立好家规家训,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子女,严格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八、进一步加强检查落实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纪律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带头执行并督促分管部门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管,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约束,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开展对照检查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听取分管部门执行情况汇报,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对照检查,加强整改。学院纪委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情况,围绕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热点难点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学院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学院纪检监察处、各基层党组织支要把执行本办法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委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

本办法由纪委办和党政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它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5

上一篇:中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下一篇: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