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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点击量:

2023年清明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纪律要求

    学院各级党组织及各处室负责人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廉洁教育,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严明纪律红线。节日期间, 一是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管理对象和有利益关系的部门和个人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二是 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接受下属部门及管理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三是 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是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五是 严禁借节日违规吃喝宴请; 六是 严禁借节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七是 严禁节日期间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职责要求

    全体教职工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严格执行 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不参与违规违纪的行为和活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务必按时到位,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 两个维护 的具体检验,推动学院各级党组织及其 第一责任人 履行主体责任。对公车私用、违规吃喝宴请等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刹住 四风 ,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4748308326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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